首頁 > 通知公告
發布者: 模具行業協會 時間:2022/9/19 11:17:3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對佛山市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佛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佛山市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旨在促進我市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用于支持佛山市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突出重點、規范高效、加強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市、區兩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財政局共同管理,分別履行相應管理職責,資金使用單位按規定申報使用專項資金。
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是專項資金的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執行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并確保實現績效目標,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承擔指導和監管作用,公開專項資金信息等。
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并批復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辦理資金下達和撥付,組織開展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等。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配合做好本地區所屬企業專項資金的項目審核、監督及績效評價等工作,接受市級監督和績效評價。
第二章 支持對象和補貼標準
第五條 本辦法的支持對象為2020-2022年期間首次進入統計聯網直報名錄庫的小升規工業企業,包括符合條件的汽車整車制造行業產業活動單位和規模以上工業個體經營戶。
第六條 未獲得過市級“四上”企業培育扶持獎勵資金的企業在2020-2022年期間又升規的,可以納入本政策支持范圍。
第七條 專項資金補貼標準如下: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每家給予獎勵資金20萬元。其中第一年獎勵10萬元,第二年仍在庫的再獎勵10萬元。
第三章 資金申報、審批及撥付
第八條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首先提供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對符合獎勵范圍的工業企業名單進行確認,企業不需要申報。
第九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確認的企業名單擬訂扶持獎勵資金分配方案,通過“佛山扶持通”平臺組織企業領取資金。
第四章 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十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會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財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應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依規使用,并自覺接受工信、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五章 信息公開
第十二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在“佛山扶持通”平臺和局網站上公開如下信息:
(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專項資金申領指南,包括申請條件、補貼標準、工作流程、咨詢電話等;
(三)其他按規定應公開的內容。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十三條 市、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在專項資金審批、分配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申領單位在專項資金申領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理,追回財政專項資金,5年內不得申領專項資金,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開其違法違規信息。
第十五條 對涉及違法違規的責任人員,一律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原《佛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佛山市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工作措施(2020-2022)>的通知》(佛工信函[2020]517號)與本辦法不一致之處,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七條 項目單位不得以同一實施內容的項目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政府專項資金。獲得過市級“四上”企業培育扶持獎勵資金的企業不納入本政策支持范圍。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如有意見的企業請于9月23日前將意見稿發至協會郵箱:fsmta001@163.com, 或致電聯系:0757-82804622。
佛山市模具行業協會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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